关于严明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
- 2018-04-28
中共陕西林业集团纪委
关于严明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
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
各单位:
“五一”、端午将至,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、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,巩固作风建设成果,坚决防止节假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回潮。现对节日期间纪律要求如下:
一、严明纪律规矩。全体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,不折不扣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,从小处规范、从细处严起,做到“十个严禁”,即: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;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、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、商业预付卡等节礼;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;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;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、同城宴请;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;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;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;严禁组织参加“带彩”娱乐、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。
二、落实主体责任。各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,强化日常监督管理,坚持抓早抓小,动辄则咎。要认真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纠正“四风”工作,集中组织开展各类项目建设、要持续传导压力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恪守纪律规矩底线,将党中央、省委、集团党委决策部署渗透到“神经末梢”。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“头雁效应”,带头讲规矩、守纪律,以上率下,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要求,自觉抵制不良风气,共同营造朴实纯洁的节日环境。
三、强化执纪监督。集团检监察部门将按照“一寸不让、动辄则咎、越往后执纪越严”的要求,密切关注享乐主义、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,继续把节日反腐作为管党治党的前沿阵地来坚守,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。对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不收敛、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点名道姓通报曝光。对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,致使管辖范围内“两节”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,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,将严格依据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进行严肃追究问责。
中共陕西林业集团纪委
2018年4月27日